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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法院调解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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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0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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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法院调解几次

离婚案件中的当事人,一般会经历以下三个阶段的调解:1、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2、庭前调解,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3、庭中调解。

离婚案法院调解几次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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