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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谁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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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8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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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谁担任

如果精神病人已经结婚,则其监护人一般由配偶担任。无配偶的,由父母或者子女担任,然后按顺序是由其他近亲属担任,最后是其他愿意担任的个人或者组织。如果是未成年的精神病人,那么依法由父母担任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谁担任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谁担任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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