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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离婚法对自愿离婚程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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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0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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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离婚法对自愿离婚程序的规定

中国关于离婚的相关法律对自愿离婚程序作出了以下规定:1、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的,需要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2、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3、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中国离婚法对自愿离婚程序的规定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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