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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离婚调解书不服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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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0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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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离婚调解书不服如何处理

如果当事人对离婚调解书不服的,在签收之前,可以向人民法院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的内容,调解书不生效,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签收生效之后不服,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对离婚调解书不服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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