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居住在国外具体该如何提起离婚起诉
双方居住在国外的情况下,应当由原告向其定居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起诉。但若其定居国以
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且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可以由双方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居住在国外具体该如何提起离婚起诉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