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吗
在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当事人是不需要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生效离婚判决的效力等同于离婚证。即自离婚判决生效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随之解除,当事人无需再向
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出具离婚证。
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
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