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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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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1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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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可以撤销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如果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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