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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裁定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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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0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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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裁定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立案标准为:1、行为人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2、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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