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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在什么情况下可被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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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0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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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在什么情况下可被准许

满足下列情况时,离婚可被准许:1、登记离婚的,必须在满足双方已依法登记结婚、订立离婚协议,亲自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一个月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条件的情况下,可被准许;2、起诉离婚的,必须在满足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主动提出离婚请求、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等条件的情况下,可被准许。

离婚在什么情况下可被准许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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