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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一方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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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1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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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一方反悔

离婚财产分割一方反悔的,另一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有异议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法院将会驳回其诉讼请求。

离婚财产分割一方反悔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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