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8-01 16:02
人浏览

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1、违约之诉。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作为原被告; 2、无效和撤销之诉。原告是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其他股东,被告应当是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 3、不予提供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而产生的纠纷。原告为受让人单方或与转让人共同起诉。被告为没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

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