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社会一般观念及法律规定,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行为虽已发生,但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因此不再追究;
3.犯罪人因国家特赦令而获得免除刑罚的特权;
4.某些犯罪,如侮辱、诽谤等,需被害人亲自向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害人未提起诉讼或撤回告诉,则不再追究;
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死亡,案件即告终结;
6.其他由法律规定明确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刑事犯罪何时能免于处罚
刑事犯罪免于处罚的情形多样,主要包括:
1.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但应负刑事责任的情况,若犯罪人已在外国受到刑罚处罚,可依据我国法律考虑免去或减轻处罚;
2.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无需判处刑罚的,可免予刑事处罚;
3.自首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的轻重,特别是犯罪轻微的,可免于处罚;
4.犯罪分子若有告发他人犯罪、提供重要破案线索等立功表现,尤其是重大立功的,也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5.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以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超出必要限度但情节较轻的,均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6.预备犯、中止犯、从犯及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根据其犯罪的具体情节,也有可能获得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机会。
三、谅解书是否可免刑事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你,谅解书作为刑事案件中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和解的法律文件,其作用是显著的,但并不直接等同于免除刑事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谅解书可以作为从宽处理的一个考量因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均可据此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或决定。
2.谅解书仅仅是法院在量刑时酌情考虑的一个情节,是否免除刑事责任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因此,谅解书虽有助于争取从宽处罚,但并不能直接决定刑事责任的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