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车主和驾驶员谁负责任
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中,车主和驾驶员的责任因情形而异。若事故发生在司机执行用人单位工作任务时,车主作为用人单位,通常需对外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且司机的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用人单位的责任。
然而,若车主能证明司机的行为是故意或重大过失且超出职权或授权范围,车主对司机享有追偿权。
二、基于劳务关系的责任
在劳务关系中,责任划分依据《民法典》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劳务关系的形成通常基于个体之间的约定,如司机受雇于车主进行运输服务。
若受害人因劳务行为受损,接受劳务的一方(车主)承担责任。
但若司机故意或有重大过失,他需与车主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车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司机追偿。区分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关键在于管理约束的严格程度和人身依附性。
三、租赁和借用情形下的责任
车辆租赁或借用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使用人(驾驶员)首先承担责任,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
车主如果有过错,比如知晓司机的无证驾驶或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也需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责任的划分需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和具体案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