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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存货人检查仓储物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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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3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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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存货人检查仓储物如何规定

我国对存货人检查仓储物的规定: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要求检查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同意其请求。但不得妨碍保管人的正常工作。如果保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存货人检查,保管人应当承担因此发生的损害赔偿责任。我国对存货人检查仓储物如何规定

我国对存货人检查仓储物如何规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一条 
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
第九百一十条
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九百零七条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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