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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的界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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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1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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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的界限是什么

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的界限:1、强迫卖淫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与公民的人身权利,强奸罪侵害的客体是妇女的性自由权利;2、强迫卖淫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是女性,又可以是男性,而强奸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女性等。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的界限是什么

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的界限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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