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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应包含的内容具体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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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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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应包含的内容具体有什么

离婚协议书应写明下列内容:1、当事人双方的姓名、身份和住所;2、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3、当事人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当事人双方签字确认。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的内容具体有什么的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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