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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强险赔偿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8-02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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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强险赔偿程序

机动车交强险赔偿程序为:1、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2、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3、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机动车交强险赔偿程序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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