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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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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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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哪些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实际上是公安机关,如果执行期满,就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罪犯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和居住地基层组织。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是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哪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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