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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通则中委托贷款的含义,贷款通则中委托贷款合同的效力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0-31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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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通则中委托贷款的含义是由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条件代为发放贷款,监督使用还需要协助催收贷款。贷款通则中委托贷款合同的效力认定应结合委托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等事实来进行综合判断。

  一、贷款通则中委托贷款的含义

  贷款通则中委托贷款的含义是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条件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法律快车提醒您,《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委托贷款,除借款申请书外,客户须按《委托贷款申请材料清单》提交申请材料。

  二、贷款通则中委托贷款合同的效力认定

  贷款通则中委托贷款合同的效力认定应结合委托人的身份、资金来源及贷款用途等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审查,不宜仅依委托贷款合同的外衣就认定此类合同为有效合同。理由是:《贷款通则》中关于委托贷款的规定,只是对委托贷款的操作形式及特点进行了概括性地表述,并未对委托贷款这种方式的效力作出规定。《贷款通则》还规定了自营贷款,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自营贷款”合同均为有效合同。《贷款通则》对委托人的主体身份并未作限制性规定。因此,应视为法律允许所有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可以“委托人”的身份将资金委托银行办理委托贷款,委托贷款作为《贷款通则》规定的一种借贷模式,其合同形式不论是双方协议还是三方协议,均为委托人、受托人(贷款人)及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这类合同应作有效合同处理。这是当前审判实践中的主流观点。

  三、委托贷款合同交印花税吗

  不需要缴纳印花税。非金融单位或个人委托银行贷款业务,委托代理单位或个人与受托单位银行及借款人之间签订的三方委托代理借款合同,受托方银行按合同约定收取手续费。此合同既涉及借款合同又涉及委托代理合同,但非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委托方与受托方代理业务签订的合同,都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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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贷款通则》

《委托贷款申请材料清单》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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