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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改名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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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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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成年人改名条件有哪些

  成年人改名字的法定条件如下:

  1. 必须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

  2. 必须由本人或户主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 更改的姓名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成年人改名条件有哪些

  二、成年人改名条件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成年人改名字有哪些手续规定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此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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