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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席的职权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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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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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家主席的职权有哪些

  国家主席的职权主要包括:

  1.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的权利;

  2.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等职务的权利;

  3.公布法律的权利;

  4.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的权利等。

  

  二、国家主席的职权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宪法》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三、新修订的宪法修改国家主席任期吗

  新修订的宪法修改了国家主席任期,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制度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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