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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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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3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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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此罪需要满足:

  1. 行为人、单位要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

  2. 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3. 必须达到犯罪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要件

  1.主体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书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依法负有履行义务的人以及协助义务的机构、个人(例如银行)。

  2.客观上,有能力支付。对于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如果确因不知判决、裁定已生效而未执行的,或者因某种不能预见或无法抗拒的实际困难而无法执行的,因为不属于故意拒不执行,所以不构成犯罪。至于行为人故意拒不执行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这并不影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

  4.要求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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