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8-05 15:05
人浏览

  一、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

  寻衅滋事罪是一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以下情形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内容:

  1.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4. 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