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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8-09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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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有下列区别:

  1.产生根据,辩护人是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者法院的依法指定,诉讼代理人是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但代理人不具有;

  3.对象,辩护人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设立的,代理人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设立的。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 

  二、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三、辩护人享有哪些权利

  1.会见、通信权。

  2.了解案件情况权利。

  3.核实证据权。

  4.不被监听权。

  5.阅卷权。

  6.调查取证权、申请调查取证权。

  7.申请调取证据权。

  8.获得通知权。

  9.提出辩护意见权。

  10.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11.拒绝辩护权。

  12.保密权。

  13.上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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