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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有权收回农村自留地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6-02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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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村集体有权收回农村自留地吗

  村集体在特定情况下确实有权收回农村自留地。

  1.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原发包单位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收回发包的耕地。

  2.《农村土地承包法》也规定,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果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如果承包方不交回,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3.村集体在收回自留地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能随意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也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征地赔偿费用标准

  征地赔偿费用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通常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具体的补偿标准因地区、土地类型和年产值等因素而异。例如,旱田等不同类型的土地,其补偿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2.安置补助费是征地过程中给予被征地农民的一项重要保障。补助标准通常按照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计算,且不能超过十五倍。

  3.对于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通常根据农作物的生长阶段和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等因素来确定补偿标准。

  (1)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会按照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2)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则会按照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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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有权收回农村自留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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