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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取证罪与妨害作证罪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9-15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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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力取证罪与妨害作证罪的区别包括妨害作证是他人收买证人作伪证,暴力取证是执法人员用暴力让证人做伪证,暴力取证罪是司法工作人员通过暴力方式获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一、暴力取证罪与妨害作证罪的区别

  暴力取证罪与妨害作证罪的区别:妨害作证是他人对做证人进行收买,作伪证,暴力取证是执法人员用暴力让做证人做伪证,是不合法的行为。 证据是是整个案件的核心内容,只有真实的证据,才可以让还当事人清白。 妨害作证罪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二、暴力取证罪由谁管辖

  由司法人员管辖。暴力取证罪是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所谓暴力,既包括捆绑悬吊、鞭抽棒打、电击水灌、火烧水烫等直接伤害证人人身使其遭受痛苦而被迫作证的肉刑,亦包括采取长时间罚站、不准睡觉、冻饿、曝晒等折磨证人身体、限制证人人身自由而迫其作证的变相肉刑。证人是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并问司法机关进行陈述的诉讼参与人。其知道案件情况,还未向司法机关陈述,有关人员使用暴力欲逼取其证言,亦应视为本罪的证人。法律快车提醒您,证人,有的认为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其不仅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证人,而且还包括民事诉讼含经济纠纷的处理、行政诉讼中的证人,但不包括诉讼活动以外的证人,如仲裁活动、纪律检查机关、行政机关调查取证活动中的证人。

  三、暴力取证罪的构成要件

  1.暴力取证罪的主体要件

  暴力取证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刑讯逼供罪相同。

  2.暴力取证罪的主观要件

  暴力取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

  3.暴力取证罪的客观要件

  暴力取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所谓暴力,既包括捆绑悬吊、鞭抽棒打、电击水灌、火烧水烫等直接伤害证人人身使其遭受痛苦而被迫作证的肉刑,证人是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并问司法机关进行陈述的诉讼参与人。

  4.暴力取证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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