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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公司设立程序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8-26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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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公司设立程序包括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实践中大多数公司设立都是通过发起设立的方式,公司设立登记后股东不能抽回出资,如果抽回出资经催告不返还的会解除股东资格。

  一、公司法公司设立程序

  公司法公司设立程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我国规定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成立公司

  二、公司设立登记后股东可以抽回出资吗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可以抽回出资。因为抽逃出资,股东就没有履行如实出资的义务。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抽回出资后,经催告仍不返还的,才能够解除股东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三、设立公司的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包括: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共同制定章程;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公司住所。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公司住所;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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