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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大拇指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9-14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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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手大拇指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职工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的可以认定为八级伤残,存在一拇指末节缺失二分之一等情形可以认定为九级伤残,伤残鉴定结果不合理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一、右手大拇指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右手大拇指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如果职工具有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等情形的,可认定为工伤八级;如果职工具有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或者一拇指指间关节僵直于功能位等情形的,可认定为工伤九级等。

  二、伤残鉴定程序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

  5.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

  6.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三、伤残鉴定结果不合理怎么办

  伤残鉴定结果不合理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具体规定见公安部令第70号《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法律快车提醒您,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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