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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跟分公司法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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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5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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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公司跟分公司法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但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等由公司法人承担责任,法人就是公司本身。分公司违约是起诉分公司还是起诉总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总公司跟分公司法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总公司跟分公司法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分公司有对外经营权和对内管理权,虽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是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有营业执照,由公司法人承担责任,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以分公司名义做出的经营后果总公司都需负责。法人就是公司本身。

  二、分公司违约是起诉分公司还是起诉总公司

  分公司违约是起诉分公司还是起诉总公司,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法律快车提醒您,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当事人可以选择起诉分公司,也可以选择起诉总公司,或者一并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三、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区别

  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区别如下:

  1.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是法人的派出机构,不能独立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2.分公司经营所得属于总公司,而不属于分公司自有。

  3.分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和法律责任也归属于总公司,不能自行独立承担责任,所发生的债权债务风险应当由总公司承担。

  4.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已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或代表公司进行诉讼。这是分公司和总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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