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执行逮捕后是不会放人的,除非能够达到符合监视居住的条件即可,如果认定涉嫌犯罪,是不允许放人的。刑拘和逮捕的区别在于执行地点不同、决定机关不同和羁押期限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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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察院执行逮捕后会放人么
检察院执行逮捕后不会放人的,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除非有可以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已经逮捕,说明检察院已经认定涉嫌犯罪,是很难再放出来的。此时检察院需要经过审查起诉,若审查起诉通过,则会向法院起诉、经过法院审判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二、刑拘和逮捕有啥区别
1.执行地点不同。刑事拘留的执行地点在拘留所,而逮捕的执行地点在看守所。
2.决定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
3.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而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
三、检察院批准逮捕条件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