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法人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以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为目的,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等。非营利性法人的特点是从事非经营活动。
一、非营利性法人有哪些
非营利性法人有以下这些:
1.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机关法人指从事国家管理或行使国家权力,以国家预算拨款作为独立活动经费,具有法人地位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
2.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3.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二、非营利性法人的特点
非营利性法人的特点如下:
1. 主要从事非经营活动
2. 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非营利性法人的条件有哪些
非营利法人的条件包括:
1.具备法人条件
2.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3.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
4.经依法登记成立
5.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6.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法律快车提醒您,事业单位法人设理事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理事会为其决策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