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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去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21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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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女方去起诉离婚需要带的包括证件离婚起诉状、身份证、户口本等,有孩子的需要带孩子的出生证。起诉离婚判离婚的条件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有赌博、吸毒恶习等。

  女方去起诉离婚需要带的包括证件离婚起诉状、身份证、户口本等,有孩子的需要带孩子的出生证。起诉离婚判离婚的条件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有赌博、吸毒恶习等。

  一、女方去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女方去起诉离婚需要带的证件有:离婚起诉状、结婚证原件、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和夫妻共同财产清单。财产清单里面概括了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的内容。法院会根据情况判予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判离婚的条件

  起诉离婚判离婚的条件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起诉离婚要结婚证吗

  起诉离婚应当提供结婚证。法律快车提醒您,结婚证是用于证实婚姻存续关系最直接的证明,如果起诉要求离婚,而结婚证已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只要还有其他材料能证明婚姻关系存续的,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例如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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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婚姻状况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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