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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起诉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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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9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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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起诉有用的,只要收集相关证明证据再到法院起诉即可。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是存在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行为,法院是有权中止探望权的。

  一、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起诉有用吗

  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起诉有用的。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如果对方仍然拒不履行,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是什么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法律快车提醒您,实际生活中中止探望的具体情形有:子女不愿意被探望,探望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探望权的强制执行是什么

  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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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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