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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的心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30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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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的心理是消极做法,即使双方当事人已经离婚,女方依旧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男方不给探望孩子,女方最好的选择是向法院起诉而不是报警。

  一、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的心理

  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的心理是不正确做法。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男方不给探望孩子女方可以报警吗?

  男方不给探望孩子并不涉及刑事犯罪,所以女方应选择向法院起诉而并非报警。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三、怎么争取抚养权

  1. 提供自己工资收入、文化水平等综合条件的证明,证明自己的综合条件优于对方,孩子跟随自己生活更能健康成长。

  2. 证明孩子长期跟随自己生活,改变抚养人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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