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在夫妻婚姻存续关系期间所欠的债务或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等。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包括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原则、协商一致原则等。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如下: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
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
2.协商一致的原则。法律快车提醒您,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