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监护人是指的人员有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和姐。法院指定监护人需要一两个月的时间,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没有是先确定的情况下,是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一、第二监护人是指什么人员
第二监护人是指的人员是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然后是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法院指定监护人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指定监护人时间一般情况下大概一两个月左右,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界定。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其参加诉讼的法定代理人。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三、法定监护人义务
法定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法律快车提醒您,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
1.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
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3.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