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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债权债务总公司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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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4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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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承担其民事责任,公司转让债务的,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与债权人签订一份知情同意协议后,才能确保债务转让生效。

  一、分公司债权债务总公司如何承担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可以先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公司的债权债务如何转给另一个公司

  企业的债权债务转让给其他企业的,要分别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和债务转让协议。

  因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的程序不一样,所以要分开进行转移,转让债权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即可,无须经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在接收到通知后,向新的企业履行债务;转让债务的,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才可以的,这时,还需要和债权人签订一份知情同意协议,才能确保债务转让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三、债权债务抵销需具备的条件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和债权;

  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双方的债务必须都已经到期;

  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法律快车提示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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