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户口本分开需要一方当事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不准离婚的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或生产后一年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等。
一、夫妻离婚户口本怎么分开
夫妻离婚户口本分开需要办理户口迁移,其中一方携带离婚证、户口簿和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由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迁出。办理迁出后,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不准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或生产后一年、终止妊娠后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3.双方婚姻关系无效的,不能提出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三、起诉离婚开庭被告不去会怎样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开庭时被告不去的,人民法院会缺席审判,相当于放弃了答辩的权利,建议当事人积极应诉,参加开庭。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是经法院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有权作出缺席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