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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越权签订的合同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09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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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人越权签订的合同效力一般不会生效,但在行为人超越代理权限实施代理行为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合同效果直接归于被代理人,合同生效。法定代理人的范围有父母、配偶、兄、姐等都可以是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越权签订的合同

  一、代理人越权签订的合同效力

  代理人越权签订的合同效力一般情况是不会生效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超越代理权,违法实施代理行为,且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如果越权代理合同被被代理人追认的才有效。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法定代理人的范围

  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往往存在某种特定的血缘或亲缘关系,这种特定的血缘或亲缘关系正是法定代理产生的基础。实践中,最常见的法定代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父母作为其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

  2.配偶一方作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对方的法定代理人;

  3.成年的兄,姐作为其未成年的弟,妹的法定代理人;

  4.职务代理中的代理人。

  三、代理人的义务有哪些

  1.代理人勤勉工作并为本人利益计算的义务。

  2.代理人自己处理委托事务。代理人应当自己处理委托事务,非经被代理人的同意或有不得已的事由,不得由他人代替自己履行义务。

  3.代理人的报告义务。

  4.代理人的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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