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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没有具体约定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1-15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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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没有具体约定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实际的损失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一、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没有具体约定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没有具体约定的计算标准如下:

  如果双方在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损失方所受实际损失计算。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快车提醒您,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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