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该去民政局办理,当事人需携带的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双方办理协议离婚后有一个月的冷静期,若逾期未申请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一、协议离婚该去哪里办理
协议离婚该去民政局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要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协议离婚有一个月冷静期吗
协议离婚有一个月冷静期。《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法律快车提示您,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是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后应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XX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