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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想离婚,男方不愿意能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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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4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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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愿意能离婚的,只要女方携带相关材料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对证据的审核,审核通过后认定双方感情破裂是可以判予离婚的。离婚诉讼的证据都有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

  一、女方想离婚,男方不愿意能离婚吗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愿意能离婚的,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的证据都有哪些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三、离婚诉讼要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用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以及地区情况进行判断。一般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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