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办离婚可以,但是只能是一方户口所在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当事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一、在外地办离婚可以吗
在外地办离婚可以,离婚的登记机关应当在以下地方:夫妻任何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原告的住所地。一般情况下,办理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办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办离婚需要的证件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三、办离婚的手续是什么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是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文件。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