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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约定违约金怎么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2-26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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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借贷合同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在法律上是没有统一规定的,一般是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且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否则是不受到法院保护的。

  一、民间借贷合同约定违约金怎么算

  民间借贷合同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是在法律上没有统一,应当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并签订合同来具备效力。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是怎么确定的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4.交付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三、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认定

  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2.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违背公序良俗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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