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名下财产怎么分
离婚名下财产的分配方式:
1.夫妻双方之前对财产做了分割约定的,从其约定;
2.对财产未做分割约定的,由双方在离婚时协商对财产进行分割;
3.双方对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的,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法院在分割时会照顾到婚姻中无过错方、女方和需要照顾孩子的这一方。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包括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包括: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以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订立离婚财产协议一般要列明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