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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选举的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0-3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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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直接选举的范围是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能直接反映民意,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实现选民的意志。

  一、直接选举的范围

  直接选举的范围是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条 第二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二、直接选举的优点

  一是更能直接地反映民意,实现选民的意志。

  二是更能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对于纠正违反群众意志的现象具有无比强大的威力。

  三是可以更好地调动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四是有助于加强选民与当选者的联系。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选民人数众多的情况下,直接选举的组织工作和技术工作都有相当大的难度,选举的成本也比较高;易于产生分散主义倾向。

直接选举

  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区别

  1.范围不同。直接选举的范围是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乡、镇的人大代表。间接选举的范围是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

  2.选举组织不同。直接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间接选举由人大常委会主持;

  3.方法不同。直接选举是选民直接选出人大代表,间接选举是下级人大选出上级人大代表;

  4.后果不同。直接选举更能代表民意,比间接选举更加完备;

  5.选举程序不同。直接选举的程序是划分选区、选民登记、提出候选人、投票选举,间接选举的程序是提出候选人、投票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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