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结婚登记表应当填写如下:姓名、国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状况。
法律快车提示您,双方拿着结婚的材料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可以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分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领结婚证要符合什么条件
领结婚证要符合如下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我国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律快车提醒您,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
办理结婚证需要如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婚姻情况证明(通常由当事者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以及本人与对方并不互为直系血亲关系且三代以内无间接亲缘关系的相关文字声明。如果当事人曾有过婚史,则需携带离婚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及判决生效证明。
3.三张两寸免冠的半身彩色合照,要求是短期内拍摄的,也可以在登记现场进行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