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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要到户口所在地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30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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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离婚起诉不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是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共同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

  一、离婚起诉要到户口所在地吗

  离婚起诉不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是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离婚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诉讼需要如下材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

  3.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有子女的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诉讼离婚一方不肯到场怎么办

  一般原告不到场的视为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不到场的,且系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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