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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外地起诉离婚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30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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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不一定能在外地起诉离婚的,如果外地属于一方的住所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是可以提起诉讼的。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了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

  一、能在外地起诉离婚

  不一定能在外地起诉离婚的,如果外地为一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离婚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诉讼离婚的材料有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家暴、出轨、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起诉离婚的,经法院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照顾孩子、女方、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判决。

  三、诉讼离婚需要的条件

  1.双方婚姻关系有效,即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或构成事实婚姻

  2.双方无法协议离婚

  3.当事人自愿提出离婚主张;

  4.感情确已破裂;

  5.调解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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