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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如何应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0-04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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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女方起诉离婚应诉的方式是不想离婚的可以收集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依法提交给法院。起诉离婚不一定需要回当地办理的,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居地法院进行起诉。

  一、女方起诉离婚如何应诉

  女方起诉离婚应诉的方式是:若不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供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是否离婚的主要标准是看夫妻感情破裂是否破裂,因此能够提供证据证明的,法院大概率是不会判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回当地办理吗

  起诉离婚不一定需要回当地办理。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案件的管辖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或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离婚多久生效

  起诉离婚在判决之后十五日未上诉的即时生效。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于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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